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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非居住者但具健保身份之所得人,更新學習型兼任助理及國外專家學者領據。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1-19

近期因友校遭健保局糾正未對「非居住者但具健保身分之所得人」代扣補充保費,會計室與人事室已完成相關檢討,並將自即日起調整作業方式如下:

一、非居住者「憑證別代號」新增 s z 兩類

為區分是否具有健保身分,以判斷是否需代扣補充保費,新增下列憑證別代號:

非居住者適用憑證代號 判斷標準 扣繳所得稅額
薪資所得低於基本工資1.5-健保身份 6%
O 薪資所得超過基本工資1.5-健保身份 18%
小寫s 薪資所得低於基本工資1.5-健保身份 6%
小寫z 薪資所得超過基本工資1.5-健保身份 18%

二、請各單位經辦於辦理非居住者核銷及簽收領據時,務必向所得人確認並勾選下列兩點:

  1. 是否在臺居留滿 183 天(是否屬「非居住者」)。
  2. 是否具有全民健保身分。

三、新版領據2025.11.19起上路

新版領據及附件請參閱隨附檔案,會計室網站亦已同步更新。
 11/19 起,凡經辦簽署日期在 11/19(含)之後,若未使用新版領據將退回。

 

請各單位務必配合辦理,如有疑問,歡迎洽會計室詢問 (分機2046徐雅玲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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