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核銷Q&A
Q1:發票是否要寫學校抬頭?或學校統一編號?
A1:二聯式與三聯式發票買受人抬頭請開立:明志科技大學;
二聯式發票無須填寫學校統一編號;但若為三聯式發票請填寫學校統一編號;
收銀機發票不能列印買受人抬頭,則需打上學校統一編號,學校統一編號為:35701534。
Q2:有關本校抬頭「財團法人明志科技大學」什麼時候須特別注意?
A2:凡是由外部匯錢入學校帳戶時,在領據上必須註明「財團法人明志科技大學」;而購買物品所開立的發票與領據,目前暫無特別規定,以財團法人明志科技大學與明志科技大學兩者皆可。
Q3:拿到發票或收據應注意什麼事項?
A3: 1、買受人(抬頭) 。
2、發票日期。
3、品名、數量及單價。
4、小寫合計數及大寫合計數。
5、收據是否為免用統一發票之廠商所開立。
Q4:學校應接受二聯式還是三聯式統一發票?
A4:本校屬非營業人,取得校外營業人的交易憑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七條規定應取得二聯式統一發票為宜;
若是取得三聯式統一發票者,於核銷付款時,應檢附第二聯扣抵聯、第三聯收執聯發票;
若是取得電子式統一發票者,則應要求輸入本校統一編號35701534」。
Q5:發票若有塗改應如何處理?
A5:發票內容書寫錯誤者,應請廠商修正後蓋負責人之印章或另行開立發票。
但發票總計新台幣中文大寫錯誤者,一定要另行開立發票。
Q6:收銀機發票漏打上學校統一編號,應如何處理?
A6:收銀機發票請打上學校統一編號;
若漏打上學校統一編號時,須用原子筆(請勿用鉛筆)補填上學校統一編號,並請廠商補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Q7: 收銀機發票上之品名為英文或編號時,是否應加填中文品名?
A7:收銀機發票之品名為英文或編號時,請以原子筆(請勿用鉛筆)逐項註名中文品名,應由經手人加註貨物名稱並簽名或蓋章。
Q8:國外差旅費核銷時,應注意什麼事項?
A8:國外差旅費核銷應檢附下列單據:
1、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2、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
3、登機證存根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
4、附外幣兌換水單或以出國前一天﹝如逢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行賣出即期美元收盤參考匯價證明。
日支生活費:以公出單日期起算,最後一日則以0.3計算。
台鐵票價查詢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tip001/tip114/query
臺灣銀行匯率利率黃金牌價查詢服務連結http://https://rate.bot.com.tw/
Q9:邀請外籍人士來校上課或參與各項活動應注意哪些?
A9:請各單位於給付日起5日內將稅款繳至出納組,並檢附下列資料:
1、簽收之領據。
2、居留証影本或護照影本,俾便於10日內向公庫繳納稅款並開立扣繳憑單前往國稅局申
3、依財政部之規定,「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扣繳率說明:
(1)在一課稅年度內(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居留未滿183天之外僑,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六之所得稅;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上者,請按薪資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八之所得稅。
(2)居留天數以護照入出境章戳日期計算(始日不計末日計),滿183天者適用本國人之扣繳方式,但須檢附上述入出境章戳影本。
(3)但若為公開出版之稿費、版稅或於公眾集會場所之演講(非上課之性質者)等,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之所得稅,但每次給付額不超過五千元者,得免予扣繳。
Q10:電子發票證明聯應注意事項為何?
A10:依據「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二章第五點第四項載明電子發票證明聯之取得,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由會計室自行下載列印者,免由經手人簽名,其餘管道取得之電子發票證明聯,經手人一律要簽名才能報銷。(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連結)